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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 引 号:xhxmzj/2024-00504主题分类:其他发布机构:县民政局
发文日期:2024-03-28文  号:有 效 期:  有 效
名  称:清明节文明祭祀倡议书
清明节文明祭祀倡议书
发布机构: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:2024-03-28

清明节文明祭祀倡议书  

  为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,推进移风易俗、树立文明新风,营造安全、文明、低碳、环保的良好祭祀氛围,共同保护绿水青山,守护美丽家园,在清明节即将来临之际,我们向全县人民发出以下倡议:

崇尚文明祭扫新风。鼓励大家选择献一束花、种植纪念树、擦拭墓碑、踏青遥祭、家庭追思会、网络祭祀等方式祭扫,以文明、绿色、安全的方式来寄托对亲人的思念,表达对故人的缅怀之情,自觉摒弃陋习,以实际行动树立良好的殡葬祭扫新风尚。

提倡文明节俭治丧。立足推进精神文明建设,提倡节俭办理丧事,不大操大办、不互相攀比、不铺张浪费、不违规建墓,鼓励采用节地生态的方式安葬,以文明、庄重、节俭的殡葬方式寄托哀思。

主动增强安全意识。要自觉遵守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和消防安全、森林防火规定,遵守公墓管理单位有关要求,不在林地、墓园等使用明火,严防火灾等事故发生,保证祭祀活动安全有序进行,不影响公共安全。

自觉遵守公共秩序。清明期间,集中祭扫可能会导致陵园墓地和殡葬祭扫场所周边人流、车流高度聚集,请大家合理安排祭扫时间,避开高峰日,错开时段,自觉遵守交通规则,服从现场指挥管理,做到不污染环境、不破坏生态,共同维护公共秩序。

弘扬爱国主义精神。倡导广大干部群众缅怀先烈,传承革命红色文化,积极主动参与为烈士扫墓、“网上祭英烈”、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等活动,用文明缅怀、关爱他人的实际行动,表达对先人的怀念,增强爱党爱国爱家乡的情怀。

希望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响应本倡议,用实际行动践行文明祭扫,破除丧葬陋习,引导移风易俗,人人争做文明之风的践行者。让我们共同保护绿水青山,守护美好家园。


香河县文明办

香河县民政局

2024年3月2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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